Monday, May 14, 2007

中大學生報

近來忙到要命,但對於情色報事件,怎樣也要留個言聯署支持。大學生就應該甚麼都敢講敢提,暗藏的販賣的pornography便利,又炮轟非牟利的學生刊物,他媽的道理。君不見最出力掉石頭的傳媒是蘋果,太陽嗎?如果學生報編委真的被傳媒放入黑名單,那些笨蛋就唔識貨,因為他們做了你們已經不敢做的。自認國際性的城市,為何看不見波士頓大學的情色刊物《Boink》, 耶魯大學的《SWAY》,哈佛大學的《Hbomb》。或許因為你們連甚麼是不雅,甚麼是情色,甚麼是小眾議題也搞不清。

雙重標準的傳媒,偏「色」的道德團體,自我閹割的中大,高貴的香港市民。

轉載自獨立媒體

衝破禁忌 重建道德
要求影視處判決中大學生報無罪聯署聲明

從前有一個人沉船遇難,漂流到獨眼國。該國居民看見這人生有雙目,為之訝然,將他關在籠裡觀賞。幾經寒暑,他開始懷疑自己有兩隻眼睛是否不正常,於是伸指刺瞎其中一隻,甚至找尋其他擁有兩隻眼的人來刺瞎其中一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有兩隻眼睛是否禁忌?自毁一目是否道德?都不是。獨眼國故事主角不是甚麼聖人君子,他在道德上是軟弱的......不道德之處,在於他放棄思考,盲目視禁忌為合理,以偽作真,非愚即誣。

不道德的審查

追求真相,不滿足於虛偽苟安,這是大學應有的理念,也是《中大學生報》堅持的道德原則。在社會版揭破高地位政策謀殺文化剝削基層,在校園版直指校方「國際化」政策短視近利,皆出於這個道德原則,在情色版質問禁忌的合理基礎何在,亦屬同理。如今,影視及娛樂事務處卻準備將這份對真相的道德堅持定性為「不雅」或「淫褻」,以港幣四十萬元罰款和一年監禁,刺瞎廣大市民的眼睛。回顧以往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裁定之二級不雅物品,例子是刊登劉嘉玲裸照的《東週刊》,試問只是嘗試將不同性議題引入社會討論,究竟有多不雅或淫褻以致需要被裁定為不雅物品並罰款監禁?

香港的公共審查機構不辨黑白,早有前科。英國女雕塑家伊莉沙伯.弗林克的「新人」銅像即於十二年前被裁定為不雅,不得公開展覽。這種荒謬審查近年有越演越烈之勢,而且極具政冶指向,香港電台長壽節目《鏗鏘集》的一輯「同志‧戀人」,就在今年遭受警告,理由是節目未同場展現反對同性戀的觀點,所以「不持平」。但在另一邊廂,收到逾百宗投訴的《心繫家國》愛國宣傳片卻從未被當局警告過要加入支聯會觀點以免「不持平」。箇中的雙重標準,在在顯示公共審查機構沒有扮演道德代言人的資格,然而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在不具公信力的情況下閉門會議,卻又擁有判決物品是否不雅的權力,輕率地以他們訂下的禁忌為社會道德標準,這才是篾視道德。

更甚者,審裁尚未開展,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員協會主席葉興國竟已在報上公開就事件表達意見,形容該報的有關言論過火及很大機會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如此先判後証,違反司法公正,請各界儘速徹查。

不道德的禁忌

堅守禁忌不是道德,恰好相反,禁忌往往是不道德的根源。

宣揚異教被火刑燒死,婚前性行為被拉去浸豬籠,犯了禁忌意味著可以用肆無忌憚的殘酷手段對待。換言之,維持禁忌就是踐踏道德的免死金牌。性工作者被嫖客搶劫,又遭警方集體露天拘留不准穿衣,諸如此類的例子正正基於「你們只是下賤妓女」的心態。

本報雖觸及禁忌,然而其目的在於讓性論述更加多元化,讓性小眾的聲音不至於不問情由地被湮沒和妖魔化,況且,情色版問的問題雖然敏感,然而發問並不代表鼓吹,只是像口述史般敘述性事,藉著追問禁忌來達到了解和交流,如欲捍衛道德,呼召公眾反思禁忌實屬必要。《中大學生報》化不可說之事為可說,正是為了勸阻世人藉禁忌之名為所欲為。

《中大學生報》被傳媒渲染為「淫穢」之後,輿論群情洶湧,不擇手段將之妖魔化,甚至作出種種惡毒的侵犯。整整一百份學生報被拆封然後棄置溝渠浸泡霉爛,足足三百份澄清聲明遭神秘人埋葬於廢紙回收箱,女編輯受到冒稱大學教授之徒電話性騷擾。情況就如之前榆林書店丟棄同志組織的《她們的女情印記》小冊子,廣播事務管理局打壓《鏗鏘集》,凡此種種,盡屬敗德甚至違法(包括性騷擾與刑事毁壞)之舉,亦反映了人們對性禁忌的白色恐怖。

不道德的傳媒

既要呼召公眾反思日常禁忌,《中大學生報》的性/別論述自然不同流俗,譬如會關注性別和權力問題,就提及性題材的戲劇寫劇評及評述女權運動等,傳媒卻紛紛將情色版比附為諂媚流俗、譁眾取寵的「風月版」,無異是對學生報情色版之徹底誤解。及後,學生報發表聲明回應傳媒的無理指控,意欲就如何表述性跟傳媒加以討論,可是指罵學生報未能嚴肅討論性題材的傳媒,卻沒有參與和延續討論以求追尋真相,可謂文責不負。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乃十誡之一,追尋真相本來就是不分文化、種族、宗教的共同道德,為追尋真相而追問禁忌更是文明累積的基石,大學的存在是此中鐵證:不追問封建體制就沒有資本主義,也就沒有今天的商學院;不追問教廷權威就沒有科學發展,也就沒有今天的理學院;不追問種種文化典範社會規範就沒有人文學科,也就沒有今天的文學院和社會科學院。

《中大學生報》被判有罪的後遺症

1.全港大專院校勢將面臨「性道德祭旗」──繼2007年4月香港城市大學商務書店被星島日報獨家指責售賣教導性愛姿勢的書籍,書店方面受壓有機會不被續約;2007年5月星島日報及明報以《中大學生報》為箭靶。若《中大學生報》淪陷,全港大專院校將出現言禁之風。

2. 民間團體的言論、出版及論述自由,將受嚴厲監視──《中大學生報》事件,與民間團體日後言論、出版及論述自由,可謂休戚與共。猶記得2000年政府蠢蠢欲動,企圖收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但由於當時婦女界、同志界、藝術家能夠團結,力抗創作與言禁之風,最後迫使政府擱置違反言論及出版自由此舉。

3. 今日是報社,明日是主流媒體──港府於06年及07年,多次借懲罰主流傳媒的淫褻報導,重提收緊法例。若今次《中大學生報》成為炮灰,港府將可輕易借刀殺人,傳媒於今日所作的「泛道德輿論」,日後將要變成一把「自我閹割」的利刃。

學生報以求真為德的精神一以貫之,情色版風波擾攘,恰好說明了當下的審查、禁忌和傳媒道德淪亡。

為了捍衛追求真相的道德,為了守護討論禁忌的權利,我們嚴正要求影視處判決《中大學生報》無罪,而且不屬淫褻或不雅物品。

睜開雙眼,拒絕盲目跪拜一時一地的禁忌,社會方能尊重多元論述,重建道德,邁向文明。

聯絡:
中大學生報/26036404
custudentpress@gmail.com

No comments: